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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准”保障医改 违反者将被问责

2017-04-10 16:04:39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驻市卫计委纪检组针对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下发文件,提出明确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六不准”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提供纪律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开展纪律检查,对违反“六不准”行为严肃执纪问责。

通知严格要求3600家参与医改的医疗机构落实“六不准”: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妄评妄议中央医改政策,公开发表与医改政策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不折不扣按照时间任务节点坚决推进医改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准擅自改变或无故拖延上级关于医改进程安排和具体工作部署;三是及时请示报告医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准弄虚作假、擅自行动或隐情不报;四是坚持正确利益导向和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不准在医改过程中谋取单位私利,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损公肥私,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五是坚持改革以人民为中心,正确对待群众合理诉求、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准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六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扩散上级关于医改尚未公开或者应当保密的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