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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莫让共享单车“骑”成“金融单车”

2017-04-10 09:21:3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盘和林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共享单车行业发展形势喜人,目前有平台用户量已经超过千万。不仅符合低碳出行理念,也是对政府公共交通(尤其是公共单车投入)的一种有效率的弥补方式,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城市市民生活的一部分,政府应该对这一新鲜事物予以善意的扶持。但随着规模日益扩大,共享单车自身发展模式存隐患,如破坏共享单车等,押金问题尤需警惕,巨额押金带来了类似金融风险及公共利益风险。

笔者认为,管理好共享单车60亿押金,莫让共享单车“骑”偏成“金融单车”“问题单车”:一是共享单车巨额押金带来了类似金融风险及可能的社会问题;二是共享单车“押金盈利模式”,有可能导致平台公司偏离“共享经济”的本质,导致企业追求以押金获利、以押金谋求获得发展资本,从而偏离做好共享单车服务等,本末倒置不利于共享单车行业发展。

实事求是地说,收取押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也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传统的民商法角度来看,“押金”具有担保性质,其目的是确保单车租赁使用人正当合理使用,并在出现自行车毁损情况下优先“受偿”。“押金”所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即归摩拜单车等平台。在民法规定上,“押金盈利模式”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