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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器官捐献登记数量几何级增长(4)

2017-04-07 08:41:5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让更多人加入志愿捐献队伍

史铁生、姚贝娜……近年来,许许多多有名或无名的人自愿身后捐献器官或遗体。2013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提出“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然而,要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这项人间大爱的接续传递中,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王海波认为,提高器官捐献率的首要任务是普及捐献理念,澄清公众对器官捐献的模糊认知。在他看来,认为“登记了就要捐献”就是器官捐献登记的一大“拦路虎”。他明确表示,登记捐献与实际捐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事实上,每100个逝世的人中,只有一人才有可能符合捐献的医学条件。

“登记捐献仅仅是一种意愿、一种态度。只有当生命不可挽救时,才会达到潜在捐献状态,而潜在捐献者最终能否捐献,需要由医学专家评估后决定。”侯峰忠说。

捐献是否需要亲属同意,是很多人顾虑的问题。侯峰忠表示,目前各地对此规定不同,志愿登记时原则上需要征求直系亲属意见,得到家人的支持。实际捐献时需要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书面签字同意。

与西方国家用了三四十年建立起人体器官捐献、获取、保存、运输、分配、移植等一整套体系相比,我国的器官捐献登记与移植事业还处于起步期。王海波说,进一步提高这一体系的公平和效率,是帮助公众建立信任,推动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质量和效率、捐献者和家属权益的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都有很高要求,必须建立与实际工作需要相匹配的机构和队伍。”侯峰忠提出,要加强国家和省级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的建设,壮大器官捐献工作队伍,建立真正独立于医院之外的第三方器官捐献体系,确保器官捐献工作阳光、公正、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