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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在北京购房如何判定首套和二套

2017-03-22 16:05:34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3月18日起,北京楼市重新回到“认房又认贷”的调控政策之下。昨天,记者从中介机构获悉,北京地区各个银行已经明确了基本口径,首套房利率从过去的基准利率九折调整为九五折,二套房利率仍维持在基准利率的1.1倍。

“认房又认贷”下,购房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究竟该如何认定所购房屋是首套还是二套?这两日,本报读者多次来电咨询。针对读者所关心的几个问题,记者也求证了相关部门。

情形1 外地无房北京房屋卖掉再买

首套二套看是否曾有房贷

“我刚把名下的房子卖掉,这下还能不能买房?”这两天,为了到底该不该凑首付、去哪里凑首付,市民洪女士有点没闹清。

洪女士和丈夫名下曾有一套小两居,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本月月初,两人刚把这套两居室给卖掉。“当时就是考虑到首付资金,才决定‘先卖后买’,将拿到的卖房款作为首付,可以换套略宽敞点的房子。” 洪女士说,按照她卖房时的政策,家庭名下房屋卖掉再买,申请房屋贷款时可以视为首套房,即“认房不认贷”。可要是按照最新的“认房又认贷”的界定标准,自己再买房是不是就得算二套?“当年那套房是父母全款给买的,我们也没贷过款,也没在外地买过房。可要是算二套,我就得重新看一些面积较小的户型了。”

就像洪女士所遇到的,外地无房而名下北京房屋卖掉再买的“改善型”购房人,在新政之下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如何界定首套还是二套?记者咨询后了解到,对于此类名下北京房产已经售出的购房家庭,判定首套二套主要看是否曾有过房屋贷款记录,即此前购买北京房产时,是否曾申请过商业性住房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有贷款记录,再购房时将被视为二套房,首付款最低不得低于六成;如果此前没有过任何贷款记录,再购房时依然能被视为首套房,首付款最低不低于35%。

因此,市民洪女士由于此前房屋为全款购买,家庭并无房屋贷款申请记录,所以卖掉再买,依然可以视为首套房。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是贷款记录,而非提取记录。所以,假设洪女士曾为已售卖的房产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有过提取记录,这笔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并不影响她再买房时的贷款记录认定。

情形2 北京无房外地有房

首套二套看外地房贷款

和市民洪女士的疑惑不同,85后的小新担心的却是外地的一次购房行为是否会影响她的购房。

在来北京工作之前,85后的小新曾在老家工作过一段时间,用当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老家购买了一套住宅。三年前,一次合适的工作机会,小新跳槽到了北京一家大型企业,当时的公积金账户也随着工作城市的变迁而销户了。就在3月17日新政出台之前,计划于近期结婚的小新正和女朋友商量着是否入手一套一居室二手房,以做婚房使用。“当初看房时,一直是按照首次购买准备的首付款。”小新的苦恼在于,如果按照已有房贷都将被列入贷款记录的规定,北京的首次购房行为在申请贷款时就将被视为二套房,得准备至少六成的首付款,“我肯定凑不齐那么多首付,这婚房也买不成了。”

北京无房可外地有房,外地所购房屋的贷款究竟将如何计算?按照新政的要求,居民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都将被视为二套房。换句话说,只要小新的银行征信记录中曾申请过包括公积金贷款在内的住房贷款的记录,即便他此前并没购买过北京房产,在北京购房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时也将被视为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