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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医药代表遭遇“生死劫”(3)

2017-02-22 07:34:55      参与评论()人

“我们的存在是有必要的。”苏秦认为,优秀的医药代表会给医生提供药品信息,让医生了解药物的针对性及服用后的副作用等问题,“医生的临床经验很丰富,但对药物的了解未必有我们多。”苏秦说,药企也需要医药代表从医生处了解病人用药后的症状及反应,以便进行研究并改良药品。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段利忠也同意上述观点。他还指出,医药国17条出台后,要落实下去需要主管部门管理。他认为,消除医药代表行业乱象的根本在于废除“以药养医”制度,“医院不承担挣钱义务,那医药代表也就没有挣钱的市场了。”

无论如何,政策的压力越来越大,职业化和规范化的趋势是明显的。

2009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禁止医生收取医药代表的红包。随后,医改在几个试点城市展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药代表贿赂医生、医生收取药品回扣的乱象。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也正式将医药代表的工作任务规定为:“制定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

药企对医药代表的管理也在逐步严格。苏秦对此深有体会。“过去餐饮发票随便报销,但现在要求核对发票序列,对金额也有了限制。”她还透露,公司允许宴请医生吃饭的费用每个月只有800元,邀请医生外出培训时,住宿标准不超三星,房间须为标间。

一些药企则正在为医药代表转型而努力。苏秦的公司为她制定了3年的培训计划,第一阶段培训医药代表与医生沟通的技巧,第二阶段培训有关产品的知识,第三阶段对医药代表区域化管理能力进行培训。

苏秦认为,医药代表不会消失,会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医药国17条的出台挺好的,对百姓是个好事,医药代表也能逐渐回归本质。”(记者 张敏 实习生 朱晓君)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苏秦、程雷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