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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电梯谋上市三年内多次因违规被罚(2)

2017-01-23 07:37:14      参与评论()人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3年、2014年、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549.89万元、13939.17万元、17354.10万元。在应收账款占当期营收比例这一指标上,2014年末为16.82%,2015年末增至23.22%。

为回收资金,快意电梯曾试图使用法律手段。

据招股书披露,2014年4月公司与大同市正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正宏”)签署合同,公司分两批向大同正宏提供58台电梯并负责电梯的安装。大同正宏为公司在2015年第四大客户,2015年,快意电梯向大同正宏的销售收入为1154万元,占比1.55%。

然而,大同正宏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经多次催收未果后,快意电梯于2015年1月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同正宏支付设备款、安装费及违约金合计1150.08万元。

据招股书,案件起诉后,大同正宏积极履行支付义务,逾期款项已支付完毕,公司于2015年5月申请撤诉。截至2016年6月末,大同市正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为快意电梯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名,金额392.04万元,占比2.43%。

1月20日,大同市正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新京报记者确认,快意电梯是其供应商,提供电梯。不过,当记者问及双方业务详情之后,对方以听不清为由挂断了电话。

2013年至今卷入53起诉讼

作为与消费者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电梯的安全和保养一直备受外界关注。然而,快意电梯这方面的表现却并不乐观。

据黑龙江当地媒体报道,2016年7月,大庆市大同区凯达购物广场内,消费者宋某带领其子乘坐扶梯由广场二楼前往三楼途中坠亡,该广场的载客扶梯(GRACES型)系由快意电梯生产并安装。

其后,宋某妻子姜某、母亲徐某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凯达购物、快意电梯为共同被告,原告认为快意电梯违反规定的维护、保养义务,事故所涉电梯未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识、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等,也应承担侵权责任。请被告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合计112.17万元。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快意电梯近年来存在多次违法违规情况,三年来,仅招股书就披露了六次涉及招标及违反特种设备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比如,公司曾向湖北通山县大酒店销售一台电梯,并委托湖北诚安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责安装。因公司及被委托方管理不善,未做好待检验电梯的封存工作,客户在未经检验以及未取得合格证情况下使用了电梯。2014年6月,湖北通山县技术监督局对快意电梯罚款3万元。

再如,快意电梯在重庆市合川区时代硅谷工业园电梯维保项目中,因对维保人员管理不到位,导致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公司在高成(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城大道分公司的电梯维保项目中管理不善导致维保人员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2015年,重庆合川区技术监督局对快意电梯罚款3万元。

国内电梯商会的一位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国内电梯生产制造企业多达600多家,维修保养的企业更多,整个产业潜规则和不公平竞争非常多,一方面是生产太容易,许可证都是买的,企业偷工减料情况很多,另一方面基本没人监管,即使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力度也太弱。

对于快意电梯,这位负责人表示不愿置评。

包括与下游客户、消费者对簿公堂在内,快意电梯近年来频频卷入诉讼。第三方工商信息平台天眼查显示,自2013年以来,快意电梯合计陷入的诉讼高达53起。

此外,新京报记者发现,招股书的信息披露可能存在瑕疵。在281页、282页,提及单价时,均疑似将万元写成了元。比如,2016年1-6月的小机房客梯,单价为13.12元/台。招股书显示,快意电梯上市的主办券商为东吴证券。

1月20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快意电梯,对方表示,对这块不太清楚,且现在不方便转达。目前全厂都放假了,需要等春节后正月初八开工。主办券商东吴证券相关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