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国家卫计委解读——两票制 能否制住虚高药价(1)

2017-01-10 08:40:54      参与评论()人

从药企到医院,卖药只能开两次发票。国家卫计委解读——

票制 能否制住虚高药价

1月9日,国家卫计委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自2017年起,全国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200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指出,“两票制”是药品领域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目的是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问 如何挤掉药价水分

流通环节压缩 中间加价减少

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通知》要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应当按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流通企业购进药品应主动向生产企业索要发票。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公立医疗机构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的证据,以便互相印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电子发票,通过信息化的手段验证“两票制”。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的重要抓手,是净化流通环境、打击“过票洗钱”、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

梁万年指出,过去药品从生产厂家到医疗机构存在很多环节,有的四票、五票,甚至更多,层层加码,抬高药价,销售到医疗机构。老百姓要多付钱,医保基金也要多付钱。“两票制”从流通领域入手,把环节压缩,中间的水分大大减少。药品从生产厂家到医院,医院进的是什么价,卖的是什么价,中间过程开两票,税务部门能够看到每一票到底加了多少价。有利于及时发现违规的开票,并予打击处理。

福建省作为综合医改的试点省份,在全国首个推行了“两票制”。2009年,在全省药品采购供应工作中认真执行“两票制”。福建省医保办药械采购配送监管处处长张煊华说,药品采购不再向流通企业招标,直接招生产企业,让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的责任连带起来。并实行统一配送,减少配送环节。同时确定,生产企业向配送企业开具的发票为第一票,配送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为第二票。明确两票之间配送费用的差价标准,实行“见二验一”,即看到第二票要检验第一票,看是不是执行“两票制”,看两票之间的差价是不是很大。通过监管,遏制挂票走票现象,规范药品流通。

张煊华说,福建公开遴选出11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作为全省基本药物的配送企业,规定各个采购片区配送企业不能超过10家。这促进了药品配送企业的整合,全省配送企业的数量由原来的2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62家,降低了流通成本。对于基本药物,取消分片配送模式,实行全省统一配送,配送费用由原来的5%—8%降低为3%—5%。药价也随之降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