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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人才计划的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科技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促进了一批人才的成长。
然而,在具体执行中,各种人才计划被异化为“头衔”和“荣誉”。评价一个人,往往不是看真才实学,而是唯资历、唯“帽子”;评价一所高校,往往不是看教育科研成果,而是看有多少“帽子”学者。
“帽子”过多过滥无助于激励科研创新。35岁之前入“优青”和“青长”、45岁之前入“杰青”和“长江”、50多岁做院士,已成为许多年轻科研人员心照不宣的奋斗目标。究其原因,是“帽子”背后往往存在着明显不公的个人待遇及科研经费供给,并且会被当作长期荣誉、终身“粮票”。不少年轻学者因此整天忙于各种人才计划的申请、评选,甚至还要拉关系,混脸熟,反而没有时间和精力静下心搞研究,出现了本末倒置的现象。追逐“帽子”也使一部分青年人才偏离了正确的研究方向。为了凑论文、拿“帽子”,不做重要的,只做短平快的;不做原创的,只做跟风的。结果是离“帽子”近了,离贡献远了。
大大小小的“帽子”形成的环环相扣的“帽子”链,破坏了学术生态。一旦有了“帽子”,就容易得到更多“帽子”,争取到更多资源,形成赢者通吃的局面。不少人才计划评选并没有明确的标准,看重的是以往成果,对授“帽”后取得的成绩反而很少关心,这容易造成已有人才的成长惰性,也妨碍了自由平等的学术交流机制。揠苗助长式的人才成长环境,加剧了浮躁的学术风气,催生了学术圈求名逐利的氛围,甚至为一些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温床。
“帽子”光环被过度放大,很多单位特别是高校想方设法以高薪和动辄千万的经费吸引各种“帽子”人才,一些人为此频频“转会”,“转会”风气甚至导致单位间恶性竞争。各种人才计划评选中,最终简单以论文的数量作为评价标准,也加剧了唯论文的风气。
前段时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关于避免人才项目异化使用的公开信中明确,项目负责人所获得的只是阶段性科研任务,并不是荣誉称号;不能因此贴上“永久”标签;用人单位要设立科学用人标准。
科研人员也是人,名利双收应该是合理政策的结果,不应成为科技工作者的内生动力。我们认为,除了建议国家制定一套统一的人才分类标准和评价办法,最重要的是要切断“帽子”背后的利益关联,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为开展高水平研究创造宁静、干净的环境。
(原标题:切断“帽子”背后的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