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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外埠车新政:进京证每年限办12次 每次7天

2018-06-15 16:59:13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按照《总规》第75条要求,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本市将按照控拥有、限使用、差别化的原则,划定交通政策分区,实施更科学、更严格、更精细的交通需求管理。综合利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分区制定拥车、用车管理策略,从源头调控小客车出行需求。到2020年小客车出行比例和车均出行强度降幅力争达到10%到15%,到2035年降幅不小于30%。    

其他城市如何管理非本地号牌车辆?

答:天津、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城市结合本地区交通综合治理的需要,均出台了对非本市号牌车辆的管制措施:

天津自2014年3月1日起,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工作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非高峰时段进入上述区域的须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通行;

上海自2016年4月15日起,禁止外埠号牌小客车工作日7时至10时和15时至20时通行12条主要高架道路和城市快速路;

深圳自2016年4月15日起,对非本地号牌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19时30分在全市范围的行驶路线和进出口岸区域的道路进行了限定;

广州于今年5月22日发布了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入城区部分区域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通告原文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长期在京使用方式规避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确保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缓解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压力和停车资源供需矛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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