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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阴阳合同逃税传闻背后:亿万收入适用税率可能远低于个税

2018-06-05 09:26:17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6月4日,受税务部门调查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问题的影响,A股影视传媒板块应声大跌。截至收盘,与冯小刚深度绑定的华谊兄弟(300027)、范冰冰参股的唐德影视(300426)双双跌停。慈文传媒(002343)、光线传媒(300251)、欢瑞世纪(000892)等跌幅超过5%。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团队合伙人纪玉峰律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通常情况下,‘阴阳合同’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逃税。”

不过,这些“阴阳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是在合理避税还是违法逃税范畴,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近日,随着刘震云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手机2》宣布开拍,原央视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上披露了一份疑似“阴阳合同”。虽然其中一份合同疑似指向范冰冰,但崔永元在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了这一点。这两份1000万+5000万的合同,被称为“大小合同”,也被称为“阴阳合同”。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团队合伙人纪玉峰律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所谓大小合同,或者说阴阳合同,应该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合同,合同内容(特别是标的)不相同的情况。

纪玉峰介绍,“‘阳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额较小,通常是对外备查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阴合同’则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约定数额较大,不对外。”

“‘阴阳合同’的存在是违规的,不诚信的,甚至可能是涉嫌违法犯罪的。通常情况下,阴阳合同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逃税。”纪玉峰说。

关键词:范冰冰崔永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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