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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来,不仅是当前,今后一段时间的房地产调控都应延续“紧”的基调,依然要做到“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尤其要看到,在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热点城市调控政策趋紧的情况下,炒作资金随时可能向“概念高地”“调控洼地”转移。这些地方的决策者也必须清楚,房地产热绝非“城市蒸蒸日上”的象征,也决不能依赖炒房发展经济。一旦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地方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稳房价、控租金的主体责任,调控务必当机立断。换句话说,房地产调控固然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但“紧”的基调、“稳”的目标却是全国一致的。
从“紧”到“稳”,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当前,在严防炒作、稳定预期的同时,各地还应多措并举,大力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在信贷政策上,要严格落实差别化、不搞“一刀切”,积极支持合理需求;在优化供给上,要适应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入态势,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最为重要的,还是要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长效机制和住房制度加“紧”建起来了,市场之“稳”才会更加牢固而长久。(原题为《楼市有“紧”才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