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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重点招商总部企业,但房企不纳入总部企业认定范畴

2018-05-21 09:22:42      参与评论()人
5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召开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暨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

据海南省副省长彭金辉在会上介绍,海南省首先要引进一批实力强、在国际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企业,积极参与自贸区(港)建设。其次,要引进一批符合自贸区(港)建设需求,符合多规合一和生态环保要求,能加快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的投资项目。除此之外,还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给予海南政策支持、项目支持、资金支持,也包括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

彭金辉表示,海南省将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紧紧围绕十二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战略、六大专项整治、民生事业等谋划项目,着力瞄准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点对点招商,力图引进一批符合“多规合一”和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重点包括总部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园区开发建设平台和产业项目共四大类。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招商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纳入总部企业认定范围。

对此,海南省商务厅厅长吕勇在会上表示,总部经济是产业发展的高级形态。十二个重点产业没有说我们要侧重发展哪一个方面,对我省的经济发展同样重要,应当说只要是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的总部企业,我们都非常欢迎。大家也看到当前海南的房地产调控力度是很大的,我们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减少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因此,考虑到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纳入总部企业认定范围。

据了解,海南省省委常委会确定百日大招商的时间为:今年5月20 日至8月底,约100天的时间。海南省副省长彭金辉表示,对海南来说,招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需要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引进更多的市场主体。

(原文标题为:《海南总部百日大招商 房企不纳入总部企业认定范围》)

关键词:海南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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