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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此前发布了全域限购政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购房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年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为落实好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的部署要求,海南省地税局与海南省住建厅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
到目前,海南省地税局已将个人所得税风险核查工作中认定的214人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信息交换给海南省住建厅,海南省住建厅据此对骗取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惩处,分批次取消其购房资格。海南省地税局与海南省公安厅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向海南省公安厅提供了全省一次性补缴两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信息。
据海南省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为了配合做好住房限购政策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管理,海南省地税局完善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格式,增加了“税款入库时间”和“申报时间”字段,通过该字段便可迅速判断纳税人是否补缴了个人所得税。
同时,海南省地税局开展全省范围的个人所得税自查整改工作,通过事前审核、事后风险管理等方式,完善个人所得税补缴申报和完税证明开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