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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抓紧制定递延养老保险配套规则,明确公募产品参与标准

2018-05-17 09:09:45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李超透露,下一步,按照一年期试点结束后将公募基金纳入投资范围的任务要求,证监会将配合相关部委,按照《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要求,抓紧制定配套业务规则,明确公募产品参与标准,做好个人养老账户设计、产品储备、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以下为《继往开来 扬帆起航 共创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新时代——李超副主席在福州养老论坛上的讲话》全文:

尊敬的张志南副省长,王文灵副理事长,唐霁松局长,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上午好!很高兴来到福建参加“中国个人养老金:启航与展望”论坛。首先,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对福建省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各界同仁在中国养老金事业的长期耕耘致以诚挚的敬意!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四十周年,也是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的突破年。4月2日,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改革从理论研究走向政策实践。值此改革启航之机,今天我们相聚在试点地区福建省,共商金融机构协同合作、服务个人养老保障事业,意义非凡。借此机会,我谈几点认识:

一、大力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养老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当前,我国虽已初步形成国家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补充养老相结合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我国养老金高度依赖第一支柱,公共财政负担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覆盖人群仅2331万人,职业年金刚刚起步;第三支柱个人补充养老发展滞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突出。

纵观全球,建立政府、单位、个人责任共担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是实现养老金可持续性的关键,第三支柱是该体系中富有效率的部分,是增强养老金制度灵活性、壮大养老金规模的重要一环。根据OECD统计,北美地区第三支柱发展较好,养老金结余相对充足,加拿大、美国的养老金规模均超过本国GDP的140%,而欧洲地区主要依靠基本养老金,德国、法国的养老金结余不足本国GDP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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