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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坚决防控高铁站周边土地单纯房地产化倾向

2018-05-07 17:34:3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八)合理把握开发建设时序。

尊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不追求短期的形象效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禁借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名义盲目搞城市扩张。有关城市要根据相关规划、发展实际和财力可能,分阶段、分步骤地有序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做到开发一片、成熟一片、成功一片。大城市初期应重点开发新建高铁车站周边2公里以内区域,可适当控制预留远期发展空间,避免摊子铺得过大、粗放低效发展。中小城市不宜过高预估高铁带动作用,避免照搬照抄大城市开发经验,硬造特色、盲目造城。新建铁路站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应当严格执行土地综合开发的边界和规模要求,扣除站场用地后,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的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

(九)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带来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关地方要进一步完善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成本收益分析评估,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节奏,防止脱离地方财力实际搞开发;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依法规范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举债搞建设。

(十)创新开发建设体制机制。

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地方政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鼓励地方政府牵头建立投资建设主体、管理运营主体、综合开发主体等多方合作开发机制,完善支持高铁建设投资主体及出资人参与高铁车站周边区域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搭建发展平台、提供公共服务等作用,加强对市场的引导,切忌政府大包大揽。理清权责关系,完善综合开发、运营管理及收益分配机制,形成促进发展的多种合力。

三、组织实施

(十一)明确责任主体。

地方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各有关方面要严格按照本意见要求,进一步梳理既有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落实,优化新建高铁车站选址,规范有序推进高铁周边开发建设,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十二)严格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严格进行管理,适时组织评估,严控建设规模和时序,加强用地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和建设行为,并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督和管理。

(十三)强化协同联动。

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与铁路总公司、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纵横联动,认真总结和梳理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规范纠偏,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高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客观、公正的舆论导向和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8年4月24日

关键词:高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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