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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今冬天然气保供压力仍较大,加快储气设施建设补欠账

2018-04-28 09:05:04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为加快补足储气能力短板,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4月26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以量化指标明确了政府、供气企业、城镇燃气企业等各相关方的储气调峰责任与义务。

上述《意见》提出的储气能力指标概括起来即“供气企业10%、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包括:供气企业到2020年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要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以上各方的储气指标不得重复计算。2020年以后,各方储气能力配套情况,按以上指标要求,以当年实际合同量或用气量为基数进行考核。

通过与其他国家对标,可凸显中国储气设施建设的滞后性。截至目前,国内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仅为全国天然气消费量的3%,国际平均水平为12-15%;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罐容占全国消费量的2.2%(占全国LNG周转量的约9%),日韩为15%左右;各地方基本不具备日均3天用气量的储气能力。

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司长刘德顺在前述发布会上称,按照《意见》的要求,供气企业、地方政府和城燃企业若全部达标,合计需要形成的储蓄能力达到全国天然气消费量的16%左右,这也就是国际上的一个平均水平。

事实上,国家发改委早在2014年2月颁布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中,就对储气能力建设提出过明确要求:到2020年,供气企业要拥有不低于年销售量10%的工作气量,地方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平均3天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既然如此,为何储气设施的建设仍然滞后?

刘德顺在会上坦言,原因之一是相关方面对储气能力建设重视不够,特别2014、2015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增速阶段性放缓。“由于多种原因,大家对储气设施(的重视)迟迟没有跟上,因此历史上的欠账比较多,客观上就增加了近几年储气设施建设的压力。”

更现实的问题是储气设施投资大,且没有有效的投资回收途径。刘德顺称,特别是油价下跌以来,油气企业普遍经营压力大,投资能力不足,加上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市场价格机制效果没有充分发挥,投资回收渠道不畅,影响了企业投资储气设施的积极性。再加上考核节点为2020年、惩戒机制欠缺等原因,2014年文件下发后,储气设施建设并未进入快车道。

储气设施的建设均需要很长周期。譬如,沿海大型LNG储罐的建设周期,大储罐需要36个月以上,小储罐也在26个月。地下储气库从建设到最后储气完成,有的需要十年以上。摆在今年供暖季的供气形势面前,似乎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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