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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急需紧缺
根据这一政策,我市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人才需求,定期发布人才目录,面向全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于来肥企业工作且符合人才目录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我市在三年内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同时,鼓励第三方机构对接产业需求和城市发展,帮助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每成功引进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按每引进一人给予1万元奖励。
关键词:基层成长
今后,我市将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着力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青年人才,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基层人才队伍,服务城市建设发展。
此外,我市还将定期发布高校毕业生企业薪酬指导价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各类园区创新创业,到一线企业发展。到街镇、村居等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薪酬标准将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此外,我市还将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统筹提供3000个以上基层社会服务岗位。
关键词:拓宽能力
我市鼓励社会各界为大学生实习、见习提供岗位和场所,每年稳定提供5万个以上实习、见习岗位。利用阳光就业服务平台,为毕业生提供便利的见习机会,对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3至12个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对见习期满留岗就业率高的见习基地,按吸纳人数给予见习基地人均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键词:安居保障
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建设。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来肥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先行落户。这些人才在合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房。
对新落户在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我市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关键词:创业资金
今后,我市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大学生创业,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为各类群体创业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