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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或拒绝购房人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2018-04-26 16:45:0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联动查处机制。对经查实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反复违规的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要公开曝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建议国土房管部门暂缓该楼盘预售许可,暂停网上签约,书面建议城乡建设部门暂停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对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建议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记入企业征信系统。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反映。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城乡建设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快速响应,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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