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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公司IPO上会两家通过,央企航天科技旗下航天模塑被否

2018-04-18 09:08:4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5、发行人曾存在境外投资架构搭建及拆除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境外投资架构搭建及拆除的背景、原因及具体过程;(2)所涉事宜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涉及的相关税费是否已足额缴纳,是否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崔学云办理外汇补登记手续是否合法合规;(3)搭建境外投资架构中存在不符合外资并购审批相关规定的情形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4月17日

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6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6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前身锐科有限设立时,上市公司华工科技的子公司华工激光持股50%、自然人闫大鹏持股50%。锐科有限股权在华工激光、法利普纳泽、华工科技和三江集团先后进行了转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锐科有限股权历次转让的背景,作价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转让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华工科技转让锐科有限的股份是否履行了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程序,是否存在侵害华工科技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3)闫大鹏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涉及职务发明,相关评估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发明专利“泵浦光源的光纤侧边耦合方法”登记在闫大鹏弟弟闫长鹍名下,闫大鹏代王克寒、闫长鹍持有股权的原因,是否存在规避竞业禁止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和利润大幅增长,毛利率呈大幅上升趋势。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技术进步、市场变化、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差异,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否具备可持续性;(2)说明脉冲光纤激光器毛利率翻倍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连续光纤激光器功率逐年增大而成本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技术开发服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性能、市场占有率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关键词: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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