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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最快5月香港提交上市申请,并拟以CDR形式在内地上市

2018-04-17 09:12:5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考虑以CDR形式在内地上市

小米计划上市的时间,正巧赶上中国内地正推进独角兽回A股上市时机。香港经济日报报道中也提到,小米考虑以CDR形式在中国内地上市。

最近推出的多份监管文件向已经或准备海外上市的“新经济”公司放绿灯。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对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作了系统制度安排,明确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以在境内发行股票;推出存托凭证(CDR)这一新的证券品种,并对发行存托凭证的基础制度作出安排。

《若干意见》中对试点企业的盈利情况作出要求,“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试点企业具体标准由证监会制定。”

独角兽公司都在关注这一消息。一家公司CEO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政策指向性很明显,希望BATJ(百度阿里腾讯京东)几家巨头公司回A股上市,准备海外上市的也别去了,至于哪些独角兽公司能享受这个红利,则由各地方政府牵头来定并上报证监会等部门再做综合考虑。”

广发证券指出,发行CDR可以享受三项便利:一是耗时较短,因为发行CDR不需要拆除VIE,不需要改变公司股权架构,直接以现有公司为主体发行CDR即可;二是费用较低,公司仅需负担存托人的承销保荐费用,不需要承担私有化的高额成本;三是保留了境外的融资渠道,中概股私有化退市即放弃了海外公开市场股权融资的渠道,而中概股发行CDR则保留了海外融资渠道,还增加了境内融资渠道。所以,中概股采用发行CDR回归的可能性较大。

“但通过CDR回A股具体如何执行,还没有细则,大家都在观望。”上述CEO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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