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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的公示
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 第44号)和《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7﹞266号)要求,现将企业递交的2017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5月9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部装备工业司。
地 址: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 编:100804
单 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 真:010-66013708
电子邮箱:qiche@miit.gov.cn
附: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
注:1.按照GB27999,2017年企业达标值为目标值的128%;
2.企业按拼音字母排序;
3.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按车型对应产量/进口量加权计算得出。车型燃料消耗量须按照统一的检测方法 GB/T 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检测;
4.试验室检测燃料消耗量数据与实际燃料消耗量数据存在差异;
5.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不含出口乘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