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广州拖欠租金擅自转租或被收回保障房,5年不得申请

2018-04-10 09:40:58      参与评论()人

《办法》规定,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以首次违规时间起算,每两年为计算周期满两年扣分清零,有效期内所扣分数不因住户成员变化、户主变更等情况而注销。有效期内,住户因故调整房屋的,其记录在原租住房屋的分数,将同时转移到调整后的房屋。

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出现非常严重违规行为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依据租赁合同终止与租户的房屋租赁关系。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依据购买合同约定,要求其退还所购买的保障性住房。

——“轻微违规行为”每次扣2分

“轻微违规行为”,包括“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或携带的动物随处便溺,不及时清理,影响公共场所卫生”、“在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绿篱等设施和树木上吊挂晾晒物品,经劝阻不予整改的”、“乱摆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单车、残疾车等车辆,阻碍消防通道”等10种违规行为。

——“较严重的违规行为”每次扣4分

“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包括“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在室内存放大量垃圾废品及其他垃圾,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等行为。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6分

“严重违规行为”,包括“拒绝住房保障管理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及房屋维修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租户,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两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不含三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未满六个月的”、“高空抛掷物件”等4项。

——“非常严重违规行为”将被扣20分

“擅自将租住的房屋转租出借调换”、“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户,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三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六个月的”等行为属于“非常严重违规行为”。出现“非常严重违规行为”的住户将被扣20分,并将被直接收回保障性住房。

(原题:《 擅自转租 收回公租房》)

关键词:广州保障房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