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査道炯谈中美贸易战:要以“事”谋“势”,对美做有限反制

2018-04-03 09:18:35      参与评论()人

北京时间3月23日0时50分许,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正式签署对华贸易备忘录,宣布将有可能对从中国进口的6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据白宫新闻稿,美国将对航空航天、信息通信技术、机械等产品加收25%的关税。

6小时后,中国宣布反制措施。中国商务部于3月23日清晨发布针对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的中止减让产品清单并征求公众意见,拟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给中方利益造成的损失。该清单暂定包含7类、128个税项产品,按2017年统计,涉及美对华约30亿美元出口。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査道炯在北大国发院第110次“朗润·格政”论坛“中美贸易摩擦新进展与应对策略”上的发言谈到,有关贸易战的议论背后,反映出中、美主流地缘经济思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一思维的差距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关于中国近几十年得以快速发展或者说崛起的原因;其次是贸易制裁所伴随的政治意义;在中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议题上,双方分歧也越来越大。

査道炯认为,中国应当以力戒虚妄的方式来应对美方和自己的忧虑。应该意识到,贸易纠纷只是一种手段,是美国以“事”(敲打中国和其它贸易伙伴)谋“势”(美国继续全球领先)的一种技巧。一方面,中国应当时刻谨记以开放促发展这一成功经验,与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谈成一项就要落实一项地开放,而不能是停留在口号性表述。另一方面,千万不可以用不能向美国低头为借口,让有损提高经济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事发生。

以下是全文:

发起贸易战是美国处理对外经济纠纷的常用手段,特朗普政府针对中国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历史周期性。特朗普政府为什么执意要采用单边且激烈的方式来试图达到纠正中美贸易不平衡的目的?这是不是中美两国处于“修昔底德陷阱”的表征之一?其实,美国不是第一次使用这种方式了,发起这次贸易战也不完全是因为对手是中国。

正如刚才卢锋教授所说,包含“301条款”的《美国贸易法案》是在1974年通过的。比较有名的先例是80年初,里根总统用这个条款来处理与日本的贸易纠纷。今天,特朗普贸易政策的基调与里根执政初期有很大的相似性,贸易代表莱特希泽本人就是里根时期与日本谈判的主角。当时美国与日本贸易战的打法,和今天类似,也是聚焦在部分商品上,例如钢铁、机器工具、半导体、整车及零部件等,具体手段包括要求日本增加进口、设置进口配额清单、要求承诺自愿出口限制,此外,还联合其它主要经济体一起要求日本签订“广场协议”来迫使日元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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