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王水平介绍,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将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作为部更贴近民生实事,加快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
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交通一卡通为百姓出行带来的便捷,提升服务质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一卡通异地使用不便、充值退卡网点少、运营企业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交通运输部经深入调研、分析论证,并征求相关部委和行业意见,制定出台了《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今年2月,交通部印发《办法》,其中规定,交通一卡通应用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市域(郊)铁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水路旅客运输等交通运输服务领域。
《办法》提到,用于互联互通的交通一卡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交通一卡通标识使用标准,统一使用“交通联合”标识,并采用全国统一的发卡机构注册识别码(IIN)。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移动和互联网支付等方式开展充值业务。全国一卡通数据中心负责组织建立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异地充值体系,鼓励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参与开展异地充值业务。
王水平表示,《办法》建立的交通一卡通政策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重保障:
一是全力推进交通一卡通在全国通用,即持有“交通联合”标志的交通一卡通,可以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的所有城市通用;二是提供异地使用的保障,交通一卡通在异地使用时,应当享受当地有关优惠政策;三是提供充值、使用、退换的保障,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移动支付和互联网等方式开展充值业务;四是提供资金权益方面的保障,对于超出有效期限但尚有余额的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应当提供延期、激活等服务,交通一卡通押金和卡内余额可以按规定赎回,避免持卡人资金权益受损;五是提供信息安全方面的保障,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全面推进国产商用密码应用,落实业务数据和信息的安全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确保交通一卡通相关业务系统运行安全。
今年,交通运输部再次将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纳入部更贴近民生实事,明确今年年底前完成220个城市的互联互通,并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城乡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加强贯彻落实《办法》,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着力提升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运输服务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