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了安邦集团、产业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的证言,证明2017年3月,被告人吴小晖知道警方开始调查安邦集团后,指令众多高管和关键岗位员工外逃或休假逃避调查,更换电脑、手机,删除“邦邦”审批系统,清理电子邮件及销毁数据资料、工作记录等方式对抗调查,隐瞒、掩盖犯罪事实。
被告人吴小晖表示,其没有逃避监管、对抗审查。
辩护人除同意被告人吴小晖的意见外,还认为该组证据与指控的事实没有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