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出,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计向1056万余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复规模募集资金人民币7238.67亿元,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48亿元。
被控职务侵占罪
2007年1月,被告人吴小晖利用担任安邦财险副董事长,全面负责该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指使公司高管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保费资金30亿元划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29.25亿元用于支付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余0.75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图片来源:上海一中院
2011年6月,被告人吴小晖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保费资金70亿元划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69亿元作为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的自有资金,用于增资安邦财险,其余1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小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许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別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吴小晖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吴小晖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被告人吴小晖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公诉人、辩护人先后围绕本案指控的事实向被告人吴小晖讯问、发问。被告人吴小晖承认其控制的产业公司入股安邦财险、安邦集团,但否认曾担任安邦财险的副董事长;承认在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过程中曾收到保监会禁止超规模销售的监管函。但其个人理解没有超过规模。对起诉指控事实有关的其他问题,被告人吴小晖或者没有正面回答,或者部分否认。
庭审仍在继续,每日经济新闻也将第一时间跟进。
从“不能履职”到庭审,不到一年
2017年6月13日,安邦保险集团在官网发表声明称,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小晖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已授权集团相关高管代为履行职务,集团经营状况一切正常。
安邦保险官网显示,安邦保险总资产约为19710亿元,在全球聘用了3万多名员工,拥有超过3500万客户和遍布全球的服务网络,业务领域涵盖寿险、财产险和意外险、健康险、养老险、银行和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