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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肤品品牌丸美欲上市:三年砸9亿多做广告,多次被质检通报

2018-03-26 09:20:02      参与评论()人

3月20日晚间,丸美股份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新版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在上交所上市,募集资金约5.84亿元,投向彩妆产品生产建设等项目。在这份招股书中,丸美股份不仅交出了一份2017年营收净利润双增的“成绩单”,同时也将“广告费远超净利润”、经销模式收入占比高、部分产品因不合格荣登“黑榜”等问题展现在了投资者面前。

值得一提的是,丸美股份的二股东LV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还在招股书中明确表示,在12个月的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计划减持手中所拥有的60%到100%的股份。资料显示,LV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是LVMH旗下基金L Capital Asia, LLC(简称LV基金)专门为投资丸美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10%。至于该打算是在双方在合作之初的既定方案,还是合作之后才有的计划,中国网财经记者给丸美股份发去了采访函,截至发稿时并未得到任何回复。

经销模式收入占比近九成,签约经销商数量超200家

提到“丸美”,多数消费者的第一印象应该那句 “弹弹弹,弹走鱼尾纹”的经典广告语。但实际上,丸美股份的产品除了有以眼部护理为突破口的“丸美”外,还有定位于大众化护肤的“春纪”和2017年推出的彩妆品牌品牌“恋火”。

2017年,丸美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3.5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92%;实现净利润3.06亿元,同比增长31.89%。

据了解,本次申请IPO并非丸美股份冲刺资本市场。2014年6月份,丸美股份曾提交过一份招股说明书,然而在2016年上会时遭到了发审委否决。根据证监会的披露,发审委对丸美股份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司的经销模式方面,要求保荐代表人将公司的经销和直销这两种销售模式与传销进行对比分析,还格外注意该公司及其经销商是否涉嫌从事传销和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

不过,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丸美股份目前依然以经销模式为主,2015-2017年该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96亿元、10.63亿元和11.7亿元,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02%、87.99%和86.54%。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合作的签约经销商数量为202家,登记在册的终端网点数量超过14000个。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投行人士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层对经销商模式的IPO企业审核日益严格,主要是因为这类企业很容易把收入和净利润做高,销售的真实性存疑。”该人士还指出,对于中介机构来说,经销商过多对其核查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为中介机构不是执法人员,很多经销商并不愿意配合调查,甚至有一些规模比较小的经销商,管理不够规范,根本就没有完整的销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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