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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年内出台 系列举措将陆续实施

2018-03-23 11:14:49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年内出台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将陆续实施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已经形成,年内将正式出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等一系列相关的重大举措,将陆续推出并实施。此外,在提高养老待遇水平方面将着力于“建机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方面也将继续加大政策力度。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迫在眉睫。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实行的是“中央定目标和兜底、地方调剂和补差、基层统筹和担责”、责任下行的层级运行机制,这种机制的缺陷日益凸显,对于区域均衡发展、人口资源结构和配置都有较大影响。“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需要在顶层设计上作出改变。”

“统筹层次低是养老保险制度中最主要的问题,很多其他问题都是由此派生而来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入不敷出的省份往往愿意提高统筹层次,而基金量越大的地区越不愿意实现全国统筹。实现全国统筹的时间越早,改革阻力就越小。

今年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迎来关键的一步,即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日前举行的总理记者会释放了一个重要改革信息,就是今年我们将实施养老金基金调剂制度,中央收取3%统筹调剂。”郑秉文指出,从理论上讲,三个百分点的规模基本可以解决个别地区当期出现的失衡现象。在实现全国统筹之前,这是一个有效的过渡性举措。

有专家透露,今年还将改进基金筹资机制,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水平,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规模,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及其在全部养老金中所占比重。

杨燕绥告诉记者,在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方面,筹资制度至关重要,一方面要依法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责任,另一方面要夯实缴费基数。现行养老保险费率为28%,而实际征缴率仅为16%左右,亟待依法建立工资报告制度。“此外,还要创新支付制度,建立个人权益精算平衡机制。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早减晚增和多交多得的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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