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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起337调查,中国钢铁企业全部胜诉:美方终止调查

2018-03-21 09:29:41      参与评论()人

据负责中国钢铁行业反垄断、反规避诉点应诉的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冉瑞雪介绍,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通知,决定终止337调查。委员会裁定,反垄断诉讼的原告需要具有反垄断损害,原告不能证明其遭受了反垄断损害,不具有此诉的诉讼主体资格。

发起调查

2016年5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宣布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调查共涉及宝钢、首钢、武钢等中国钢铁企业及其美国分公司共计40家企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声明介绍,美国钢铁公司在2016年4月26日向其提出申诉,指控上述企业在美国密谋修改产品价格并控制产量和出口量,非法使用美国钢铁公司贸易秘密和使用虚假原产地和生产商标识,违反了《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要求启动“337调查”,发布永久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这是美国首次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337调查。根据该调查程序,美方一旦裁定企业有违规行为,相关产品或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市场。对此,涉案中国企业严阵以待。案件共涉及三个诉点,即商业秘密、反垄断和反规避调查。

三大诉点

据冉瑞雪律师披露,美国钢铁公司指控的涉案产品:碳钢和合金钢基本涵盖了中国钢铁产业所有输美产品。原告就中国钢铁企业依靠中国钢铁协会“合谋操纵”产品价格和出口量(“反垄断诉点”)、标记“虚假”原产地以规避美国双反税令(“反规避诉点”)、以及中国钢铁企业通过所谓中国政府黑客攻击而“窃取”原告先进高强钢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诉点”)等三个诉点,提出起诉。其中,反垄断诉点在美国337调查中极为罕见,最近的一起类似案件是1978年日本钢管调查案。反规避诉点也极少见于美国337调查。而商业秘密诉点原告诉称涉及所谓中国政府“黑客行为”,政治上极为敏感。

据悉,涉案的40家钢铁企业,受到的指控不尽相同,有的三项全部涉及,有的部分涉及。而宝钢就是三项诉点都涉及的钢铁企业。

接连获胜

2017年2月22日,在宝钢及其律师的努力下,美方被迫提出动议要求撤回商业秘密诉点的指控。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裁定终止商业秘密诉点的调查。据悉在美国337调查历史上,这是中国企业首次获得商业秘密类案件的胜诉。其意义非凡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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