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最近天天都在加班忙这个事,就是这个月开始的,3月30日之前需要把自查报告报送证监局。”深圳一家券商的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
上海、北京多家券商投行从事债券业务的内部人士,均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应地方证监局要求,各自公司正在对上述业务进行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将上报至证监局,证监局或将采取抽查之后再上报至证监会。
北京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介绍,公司已经接到了北京证监局的自查通知,自查的业务范围针对ABS和公司债两大块,已发行且尚处存续期的项目都需要进行自查。
据他介绍,各项目组正在加班加点,自查经手的项目,包括整理底稿、尽职调查、存续期管理等方面。
“主要是看合规,如果有问题就要上报。”
另一位上海某投行债券部门的业内人士表示,自己负责的自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之后会从项目组层面上交公司质控部门,质控部门将进行整体复核。
根据澎湃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通知文件看,自查工作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管理,促进两项业务合法合规发展。具体的自查范围包括内控建设和执行质量两方面。
内控建设所涉及的部门颇多,包括风控、合规、质控、市场等多个部门。从执行层面看,每个项目的发行人基本情况、财务会计信息、债券资信情况、募集资金运用安排也都需要再复核一遍。
这家券商的内部人士透露,公司将自查分为两个阶段,各项目组先在第一阶段对所有做过的项目都进行一次自查摸底,第二阶段是公司层面抽查,对于风险较大的项目则会重点检查。
“底稿是否完备,流程是否合规,这都是肯定要看的。一般我们正规券商做项目其实流程已经很完整了,出现重大问题概率不大,但确实有一些地方是内控留白的,这是容易出纰漏的地方,也是这次自查重点在看的地方。”这位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这样说道。
对投行债券业务进行自查自纠,是证监会近年来加强监管的一个缩影。
2017年,证监会也曾部署开展证券行业“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当时针对的是投行类业务,具体包括并购重组等。
据证监会2018年1月26日的通报介绍,在2017年的专项活动中,共有165家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子公司对自身投行类业务内控情况和2015年-2016年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风险排查。证监会最终在检查中仍发现了多家券商存在违规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券商投行作为市场中介机构,其工作是否合规,已经成为了监管层近期的关注焦点。
2017年9月,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从收入机制改革,到业务制度搭建,这份全新问世的投行业务内控指引文件,当时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大幅提高了对投行内控的要求。
而2018年开始启动的新一轮投行业务“自查自纠”工作,无疑更是强化了依法、全面、从严的总体监管思路,督促券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升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水平,防范和化解相关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