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短期房地产税开征可能性小 业内认为力度将相对温和(2)

2018-03-13 10:05:54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李克强总理在向大会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而这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第二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就房地产税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其表示,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中国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

“房地产税的作用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史耀斌还进一步解释道,“世界各国房地产税共性的制度安排。一是所有的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二是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中,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三是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教育、治安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支出。四是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这样才能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此外,史耀斌还透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而在官方密集的于4天内3度就房地产税发声后,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其表示,2018年将继续加强立法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

值得注意的是,史耀斌提及房地产税的作用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首先是调节税。天风证券的研究报告便指出,这一定位意味着,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会非常小,免除会比较大,而这也符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定位,真正有住房需求的人不会被收税了,只对面积比较大、套数比较多的人重点征收。相反,如果定位成收入税,则普遍征收税率会很低,但征收的范围非常广,大家都交一点,但是大家交得都不多。

关键词:房地产税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