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包兴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那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提高至何种水平?
对此,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表示,确定个税起征点标准的法定权限在全国人大。至于提高到什么样的水平,从老百姓角度讲肯定是希望越高越好,但是作为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制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因此要找一个平衡点,并不是提得越高越好。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起征点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提高,可以考虑适当提高,但是个税改革较为复杂,不是简单提高起征点就可以解决。
据记者了解,个税改革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个税改革坚持“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即中低收入者少缴或免缴、高收入者多缴。市场普遍预期本轮个税起征点将提高到5000元。
据了解,1980年,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高1500元后,其纳税人从9000多万人减少至3000多万人,纳税面由28%降至8%左右。
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个人所得税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占当年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为8.29%。而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为6054亿元,占当年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为6.75%。
张依群指出,个税改革关系到家庭收入、赡养系数、教育医疗成本、养老负担以及征管等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所以,从初期看是调整起征点问题,从长远看是规范收入分配问题,即如何让个税改革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教育医疗改革、生育政策改革、住房保障改革相互衔接问题。
张依群表示,从个税改革中长期看,必须增加家庭子女教育、医疗救治等方面的综合扣除政策,明确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方向进行改革。
“关于个税,不是工薪阶层交得多了,而是高收入阶层交得少了,所以应降低边际税率、协调好个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的联动关系,再通过增加抵扣、降低税率等方式降低中等收入群体的负担。”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可以增设一级零税率,要义就是要将多数人纳入个税征收范围,建立现代化社会所必需的“税感”。
长平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王长勇对记者建议,降低工薪个税最高边际税率到30%,并简并税率级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