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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试点年底或扩容 国资委对首批试点态度谨慎(3)

2018-02-11 11:17:53  经济观察报    参与评论()人

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林庆苗认为,改革员工持股不太像投资一个项目、并购之类,而是要通过改革体制机制来激发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恐怕要经过一个比较长的周期才能检验出首批员工持股试点的效应。

他在1月31日“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媒体通气会上给出四条评价试点效果的标准:是否真正促进了企业加快改革;是否明显吸引了专业性人才;是否激发出员工以及管理层的积极性;是否促进了试点企业的业务开拓。“我有次去参加一所大学的校园招聘,有学生一听说来校招的中央企业正在做员工持股试点,就一下子围过来,说‘哇这个企业好’”,林庆苗举例说:“还有一家试点企业为了挽留人才,10年前盖了几幢楼,靠房子留住员工。如今10年过去,房子的吸引力已然没有原先那么大,正当企业犯愁时,迎来了员工持股试点的机遇,员工流失率迅速下降。”

还有一家入围上述10家员工持股试点的央企子企业表示,相关员工的创业意识和积极性被激发,在董事会上讨论年度业绩经营指标时,主动要求利润目标增加3000万。

不过,由于推进时间还比较短,对于首轮员工持股试点的最终成果,国资委还有待进一步梳理。林庆苗评价道,对比来看,地方国企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探索比中央企业要稍慢些,值得肯定的是,广东、上海、江西等省份工作推得相对靠前。

下一步,国资委将在2018年底,视情况看选择扩大试点。2018年,国资委将继续深化首批10家央企员工持股试点,持续激发企业活力,鼓励试点企业探索深化改革,及时总结效用和经验,形成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为新一轮员工持股试点打基础。

至于未来员工持股试点的思路,林庆苗透露,目前的思路是不搞全员持股,不搞平均持股,不搞存量转让,而是新设或增资扩股,并且将尽快建立完善的股权动态调整机制,严防国资流失。

经济观察报记者从中铁设计咨询获悉,身为10家试点企业之一,该企业目前就股权动态调整机制、各方股东出资入股方式及金额、持股人员名单及确定标准、员工持股比例、入股价格及确定依据、持股方式、动态调整机制、持股平台管理、股权分红确定原则和程序等事项展开研究。

林庆苗要求,纳入员工持股试点的央企,在探索建立股权动态调整机制时,必须坚持岗变股变、以岗定股。定完股之后,采用两年一调整,或者三年一调整的办法,在企业内部有限流转,不可流转到外部去,这样也保证将来招纳新的人才进来后,能够得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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