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要求,草案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并修改,在促进快递行业发展、保障寄快递安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立足包容审慎监管,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强制性规定作了调整,完善了无法投递快递的处理程序,增加了鼓励共享末端设施、诚信体系建设等内容。
立法位阶仅低于邮政法
获得原则通过的《快递暂行条例》对于行业发展意味着什么?
“作为快递业的首部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备了邮政业法津法规体系,为依法治邮增添了浓重的一笔,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月7日下午,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时指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快递业的关心重视。
据了解,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在立法位阶上,仅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却高于各部委的规章、文件,也高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出台的法规、规章、文件,各政府部门、企业、协会、员工、用户等必须遵守。在邮政业法规体系中,《快递暂行条例》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
年轻的快递业今后还会有新动能融入,过几年之后,条例有可能随着快递业发展而进一步完善。条例名称加上了“暂行”二字,这是对快递业更广阔发展前景的瞩目和期许。
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条例》通过后,快递行业应该怎么干?
马军胜强调,《条例》大大优化了发展环境,改善了运行体系,充实了服务规则,巩固了安全责任,创新了监管手段。邮政管理系统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结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推动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要坚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贯彻“打通上下游、形成产业链,画大同心圆、构建生态圈”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条例》的制度引领作用,加快提高快递业创新能力,推动新兴业态发展,培养快递产业新动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快递业深度融合;吸引各类资源进入快递市场,积极推动创新,培育新的行业增长点;加强国际快递能力建设,提高快递业服务跨境电商的水平;调动社会共治的各方面力量,助力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