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打着共享经济旗号搞传销,冒充发改委机构,这个“网红”被抓(3)

2018-01-26 09:13:15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另外一个实例是,通过国家共享经济平台对接的楼盘购买一套100万的房产,或者一套100万的自己的房屋, 客户向国家共享平台交纳房价的16.7%共享服务费,即:16.7万,则每天分红1000000元×0.0006=600元,

一个月分红600元×30天=18000元,4年半左右分红完100万房款。

所有分红的资金可以直接用于其微信平台鑫圆共享商城进行二次消费,也可以提现。房产和汽车等大宗交易分红金额满3000元即可提现,商城、餐饮娱乐等日常消费分红金额满100元即可提现,所有提现国家要求扣除5%作为税收。

有工商部门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一方面像这样的模式是纯粹的金融模式,房子、车子等都是虚拟的,你还没买就要别人交钱,从工商角度看最简单的,四川鑫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就超了;另一方面,从这个模式看符合传销特征,一个是发展下线,二是组成人际网络,三是复式计酬。

在长沙曾被工商部门调查

早在2017年5月,“国家共享经济创新示范中心”在长沙就被媒体曝光,之后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当时的报道称,有市民爆料称,在长沙湘域中央大厦有一家房产经纪公司,打着“国家共享经济创新示范中心”的名义,对外招揽客户,声称通过他们购买100万元的房产,每天就能拿到万分之六的回报,四年半时间,可以获得上百万元的分红。

之后工商部门对公司许诺高额回报等情况展开调查。

近年来,一些新概念被传销组织利用,被包装出了众多诱人的概念:消费全返、消费相当于存钱、消费致富等等。

像共享概念,此前媒体还曝光了比如“共享红酒”,商家打着共享的旗号揽客,宣称“既能免费喝红酒还能赚到钱”,最后查明不过是吸引用户投资以集资理财,诱导用户层层发展“下线”从而获得奖励,其“模式”是假共享,本质还是传销。

知名反传销人士叶飘零表示,没有任何一种商业模式可以支撑商家长期免费提供商品,所谓的“高额返现”违反了基本的经济常识,“高额返现”本身不具有持续的可操作性,另外正常的消费返现,一般是当场兑现或者短时间内兑现,但像“高额返现”不会当场兑现,而是需要相当长时间并且按比例返还,这样就给传销组织留下操作空间。

“其实很简单,你看是不是传销就一点,是不是需要你去拉人头。”叶飘零对此称。

关键词:传销共享经济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