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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将放宽三大航国资控股要求,允许国资相对控股(2)

2018-01-17 14:46:5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次规章修订,明确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除规章明确规定的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运输机场、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等方面有投资限制外,国内各类主体投资民航其他领域和项目,均无投资准入限制。

此次修订把2016年民航局发布的《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民用机场的意见》中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民用机场的有关政策,从规章层面予以落实。

对于新规的解读,颜明池表示,“十三五”期间,民航机场建设投资将持续保持高位,2017年去年完成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825亿,按照这个新的规定,枢纽和战略机场存在国有股比的限制。跟原来的规定相比:第一,有国有股比要求的机场数量有所减少。第二,主要机场国有股比的要求从国有绝对控股放宽到国有相对控股。这两方面的变化,将更加有力于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的进入,加快枢纽机场的建设,这是从枢纽机场来看。

《规定》对枢纽和其他战略机场之外的其他重要机场,是完全没有国有股比或者其他国内投资准入限制的,这些整个都会拓展运输机场建设的投融资渠道,助力机场的发展。有关通用机场,在通用航空方面,2016年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500个以上的通用机场,新规定的出台,通用机场将不存在任何投资准入的限制,为国内各投资主体投资通航产业和通用机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第三,提到有关现在社会资本进入民航业的一些情况,实际上社会资本已经大量进入民航各领域,从现在58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来说,15家是民营或者是民营控股企业。通航企业300多家,249家里80%以上是民营或者民营控股企业。

近年来,民营企业也开始参与到运输机场的建设,像顺丰参与新建的货运枢纽机场的建设,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

此外,从国家有关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也就是PPP在库项目来看,社会资本也已经通过PPP这种模式,参与通用机场建设,而且数量上甚至超过了运输机场的PPP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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