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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品增值税新规昨起实施:多家私募发布缴税通知(2)

2018-01-02 10:58:52    证券时报  参与评论()人

多项问题待明确

资管产品征税政策始于2016年12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在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2017年6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将资管产品纳税的正式实施时间定为2018年1月1日。

2017年12月29日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参考意见及释义》,引起资管行业的集体关注。尽管参考意见给予一些问题解答,但实际操作很多问题还有待税务机关明确。

“具体的现在都没有定,托管方的方案也没有出来。目前,只是出台一些框架性文件,没有细则,很多应税范围和抵扣还没搞清,要看税务部门怎么收。”上述上海证券私募基金人士称。

还有私募人士表示,目前主要准备的工作就是与税务主管沟通确认产品、公司身份和产品外包与增值税相关的问题。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不是属于金融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不是属于证券投资基金这些问题,也需要税务机关给予明确。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表示,征税新政有关FOF(基金中的基金)等嵌套产品还有很多问题,比如不同产品投资主体是否都适用;高频策略也可能会有麻烦,比如核算中亏损部分的抵扣如何申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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