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首先明确,支付机构提供条码支付服务,必须持牌经营。对于使用条码支付的商户,也要求必须确保是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的特约商户。并要求建立特约商户检查制度,特约商户信息库和黑名单管理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如果有不良信息的,信息库一比对,你可能要谨慎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如果已经列入支付清算协会黑名单的,你要在十个工作日内要退出,防止这些劣质的特约商户来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移动终端不得包含支付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