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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支付机构提供条码付款服务应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6)

2017-12-28 09:16:5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问:对消费者使用条码支付付款的交易限额管理是如何统筹考虑的?

答:条码支付与传统银行卡等支付工具相比在交易安全性上存在一定不足,人民银行坚持条码支付小额、便民的定位,对条码支付风险防范能力进行分级。发行条码的银行、支付机构应根据风险防范能力等级,在确保风险可控和尽量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相匹配的日累计交易限额。

使用动态条码进行支付的,风险防范能力分级见下表。

使用静态条码进行支付的,风险防范能力为D级,无论使用何种交易验证方式,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快捷支付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应不超过500元。

为引导银行、支付机构提高交易验证方式的安全性,加强客户资金安全保护,对于风险防范能力高、交易验证方式更为安全的,不设定额度上限,市场主体可与客户自行约定交易限额。基于防替换、防盗刷等安全因素角度考虑,要求银行、支付机构使用静态条码支付时要执行更加严格的限额管理措施,以鼓励市场主体采用更为安全的动态条码提供支付服务。依据主要市场机构条码支付交易数据显示,上述额度已覆盖绝大部分使用条码支付付款客户及商户的需求。

问:对特约商户受理条码支付进行收款都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加强对条码支付特约商户管理的目的在于排除风险商户,防范和遏制不法分子利用条码支付业务隐藏木马病毒、进行洗钱、欺诈等犯罪活动,更好地维护条码支付业务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考虑到条码支付业务涉及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且可应用于网络特约商户和实体特约商户,为保持监管制度和标准的一致性,我们遵循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的相关要求,从条码支付特约商户拓展、特约商户审批、特约商户信息留存及管理、黑名单管理、实体商户属地化管理、外包业务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管理要求。同时,为了兼顾小微商户受理条码支付的需求,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明确在符合相关资质审核和认定的前提下,小微商户可以受理条码支付;同时,为了防范套现等交易风险,对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基于信用卡的条码支付收款金额日累计不超过1000元、月累计不超过1万元,但受理基于借记卡的条码支付不受收款额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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