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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医疗控费是长期政策,并非因“医保基金见底”

2017-12-26 16:18:38      参与评论()人

记者了解到,医疗控费是一项长期政策,2015年就确定了相关指标,并非今年底才出台,控费也非因“医保基金见底”。它的主要目的,是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前提下,挤出不合理增长的医疗费用,减轻群众看病贵的负担。(详见本版12月24日《医疗控费并非突击政策》)但为何今年底一些医院出现“突击控费”“突击省钱”的现象?对于政策的制定、执行,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医务工作者。

控费不能影响治疗,指标需要科学分解

2015年国办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均指出,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后者还明确,到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

政策出台、目标明确后,该如何在不影响群众就医的前提下执行好完成好,考验着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对此,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顾雪非认为,改革指标需要细致地层层分解,不可“一刀切”。比如,药占比、耗占比等指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之间、不同级别医院之间不具有可比性,按照单一的指标考核,不符合基本规律。而在医院层面,应改变过去长期实行按项目收付费制下的粗放管理方式,优化临床路径,提高医院运行效率,获得合理适度的结余用于分配。

国家卫计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代涛认为,医改提出的医疗控费目标是对一个区域的总体要求,不能简单理解为对一个医疗机构的要求;要根据不同医院的性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个别地方把控费指标平均分配到各个医院的做法,有简单化之嫌。

全年总量控制,尤须细化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医疗费用增幅力争降到10%以下的目标,是否细化执行到医院的日常工作中了?

四川省卫计委医改医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初就印发通知,制定了差异化控费目标,例如要求成都、德阳、遂宁、宜宾医疗费用增幅不超过8%,眉山不超过7%,其他市(州)均要求控制在9%以内。并每月分析费用控制情况,通报各地各单位医疗费用增幅;同时,通过“医疗三监管平台”实时监管32家委监管医院,监管结果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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