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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廖国沛操纵15只股票价格,遭证监会罚没8150万元

2017-12-06 09:13:3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证监会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廖国沛操纵的15只股票分别为:中钢天源(002057)、安妮股份(002235)、美好置业(000667)、日机密封(300470)、天玑科技(300245)、模塑科技(000700)、八一钢铁(600581)、亚夏汽车(002607)、通程控股(000419)、日发精机(002520)、*ST建峰(000950)、贵糖股份(000833)、横店东磁(002056)、金字火腿(002515)、太阳能(000591)。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国沛控制本人等12人名下28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大额封涨停,以涨停价虚假申报、盘中拉抬并封涨停等方式,在涨停价位大量买入,影响股票收盘价格和交易量,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

廖国沛控制使用其本人、杨某英、卢某怡、廖某昌、卢某霞、卢某浩、李某、江某芬、江某林、江某、招某燕和王某文等12人名下28个证券账户可分为三类:廖国沛家庭账户组、江某芬家庭账户组和廖国沛朋友账户。

证监会调查认为,涉案15只股票封单量高、封单次数多、虚假申报比例高,具有欺诈性。因每次操纵均具有独立性,故对其违法所得也应独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廖国沛及其代理人听证中提出关于处罚幅度的申辩理由部分采纳。廖国沛表示,因积极主动配合调查相关控制账户,有效节约调查成本,并立刻停止类似交易,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次;其为初犯,本案发生系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最后,其操作时间短、手法单一,涉及操纵股票数相对同期同类案件较少,情节相对轻微。因此,请求将处罚幅度调减为没一罚一。

最后,证监会开出的罚单为:没收廖国沛违法所得2716.486774万元,并处以5432.973548万元罚款。

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2017〕98号

当事人:廖国沛,男,1975年11月出生,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廖国沛操纵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天源)、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股份)、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集团;现变更为美好置业)、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机密封)、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科技)、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夏汽车)、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控股)、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精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建峰)、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股份)、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阁;2016年3月变更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等15只股票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廖国沛提交了书面陈述申辩材料。应当事人的申请,我会举行了听证,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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