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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贷强监管3个月:消费贷违规入楼市仍未绝迹

2017-12-05 09:37:3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首付贷“强监管”3个月:

消费贷违规入楼市仍未绝迹

涉房贷款再调查

某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员表示,贷款公司以及银行均面临贷款总量指标和收益率指标年度考核,而消费贷、信用贷利率相对较高,对于银行的综合贡献度比按揭贷款要高

今年9月初,本报关于《京城楼市首付贷卷土重来》的报道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关部门更是“强监管”严查消费贷流向房地产等违规现象。

时隔3个月,《证券日报》记者进行追踪调查发现,尽管京城银行对各类消费贷的审批和监管越来越严格,但仍有个别银行和担保融资公司铤而走险,向购房者推销用途违规的消费贷、信用贷,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仍未绝迹。

强监管三个月

“3·17”最严房贷政策实施以来,购房人首付比例有所提高,部分购房者则通过申请“消费贷”来补充首付款或购房款。但是,用消费贷买房实际是一种违规行为。各家银行的消费贷、信用贷合同都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做出表述——“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期货、债券、房地产等国家监管部门禁止银行贷款进入的领域,且不用于注册企业和投资入股等股本权益性投资”。

今年9月初,《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地区,有房产中介违规协助提供首付贷。为了掩人耳目,还引入了合作的担保公司,并假借“信用贷”、“消费贷”之名继续活跃在二手房交易市场。

9月5日,北京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9月8日,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对近三个月本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活动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等六种违规行为。银监会9月29日在银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召开的通报会也表示,将严查消费贷款的资金,严厉打击首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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