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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罚没中美施贵宝87万:涉嫌给医生回扣换取利益

2017-12-04 09:22:03      参与评论()人

健康时报12月1日消息,近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受贿被判违法,没收违法所得 77万余元,罚款 十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到,中美施贵宝于2015年8月27日,支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参加“欧洲心脏病学会”往返英国伦敦的商务舱机票费用共计人民币57095 元。

期间,新华医院心血管内科,向中美施贵宝采购“福辛普利钠片(蒙诺)”等6 种药品,合计价值人民币772536.25 元。至案发,当事人违法所得为人民币772536.25 元。

基于此,上海杨浦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中美施贵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九条,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没收药款77万,再罚10万。

据了解,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由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与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和上海医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药(集团)总公司共同投资,于1982年10月14日成立,1985年10月正式投产,是在中国成立的第一家中美合资制药企业。其主要业务涵盖医药产品、日用消费品、营养品及医疗器械。

(原题《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涉嫌给回扣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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