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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决定成立地方金融监管局:有牌无牌,涉及钱的都要管起来

2017-11-24 09:03:00      参与评论()人

一是建立省政府金融工作会议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步建立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制度;

二是省金融办加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牌子,主要承担地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能;

三是加快省级地方金融管理立法,研究制定《浙江省金融管理条例》。

同时,涌金君还从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待时机成熟,未来市县金融办也有可能挂监管局的牌子。

据介绍,当前中央已经明确,地方金融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统一归口监管,中央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指导。这只靴子落下来,浙江如何做到接得住、穿得上、迈得稳、走得好?涌金君为您解读。

从“办”到“局”有啥不一样

从政府金融办到地方金融监管局,到底有啥不一样。

地方政府的金融办一般是地方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更多的是协调职能,包括协调地方部门和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下简称“一行三会”)之间的衔接。

随着新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的兴起,金融监管面临新形势,针对新问题也需要有心的变革。此外,类金融业态繁多,监管职能又分散在各处,金融监管空白与重复并存,一些风险事件的暴露更是凸显当前地方金融监管格局内在的短板。

金融办变局,筹建地方金融监管局成为趋势。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探索。河北、山东、深圳金融办已加挂金融监管局牌子,还有一些地方也正在研究推进这一调整,更多的地方将陆续加入。

公开信息显示,10月10日,深圳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在市金融办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牌子,对当前相对分散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进行整合,进一步分离发展和监管职能,补齐监管短板,切实履行好中央交由地方负责的各类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交易场所等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

业内人士指出,金融办变“局”,监管职能将持续加强,与“一行三会”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和监管局形成更强的互补,进一步筑牢监管的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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