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从持证机构入手,央行加码打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

2017-11-24 09:03:0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澎湃新闻了解到,央行办公厅上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无证机构的整治,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切断无证机构的支付业务渠道,并从严处罚违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市场主体。

“这是对去年开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的定向升级,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整顿其实一直在做,但这种现象还是多发,所以这次专项整治要求的就更具体。”知情人士称。

在去年启动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中,第三方支付也被纳入其中,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是上述专项整治的两大内容。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市场上除了持证机构,还有大量无证从事支付业务。到1月底共清理出239家无证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此外对持证机构的违规行为敢于“亮剑”,进行处罚。

哪些属于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的要求,第一类是无证经营银行卡收单核心业务。一是开展商户资金清算,即所谓“二清”行为。无证机构以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接入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留存商户结算资金,并自行开展商户结算;二是从事其他收单核心业务,包括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等业务活动。

第二类是无证经营网络支付业务。一是采取“大商户结算”模式,即用户支付资金先划转至网络平台账户,再由网络平台结算给其平台下挂商户;二是开立类支付账户的电子钱包,具有充值、消费、提现等支付功能。

此前,部分电商平台在没有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时,即通过这种方式切入了网络支付业务,并因而受到了央行的约谈,部分电商不得不斥巨资在市场上购入牌照。

第三类无证经营是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一是单用途预付卡机构擅自扩大应用范围,实现跨法人商户应用,如一些地方的公交单用途卡跨领域、跨地区拓展使用;二是无证机构发行与受理跨法人、跨领域、跨地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专项整治是从持证机构入手的,即检查这些持证机构是否存在违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行为。

“从央行的角度看,从持牌机构开始,监管更有的放矢。”上述知情人士称。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