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对短缺药、原料药价格垄断案件的查处已覆盖山东、重庆、湖北等十多个省市,涉案原料药包括别嘌醇、异烟肼等多个品种,经济制裁总额约1613万元。
重拳出击:不得囤积居奇、垄断市场、纵向控制价格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市场价格,遏制经营者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行为,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明确规定了药品经营者不可触碰的红线,让一些处在灰色地带的经营行为成为禁区。
△视频: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
《指南》共十三条,对短缺药品和原料药领域的各类垄断行为,如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违法性认定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相关经营者不得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
同时,《指南》对一些药品经营者以前认为可以规避法律的灰色地带进行了明确。特别指出,经营者不可通过独家交易的行为来垄断市场控制价格。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二处处长 徐新宇:通过暗地里控制多家公司进行交易,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不公平低价购买原料药。通过控制第三方交易人或者通过第三方的电商平台来实际操控价格,就是说纵向的这种价格控制行为是违反《反垄断法》的。对涉嫌垄断企业实施不间断监管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短缺药品是在动态变化的,指的是在一定区域内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目前,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都属于短缺药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