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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资管意见出台,金融业躺着挣钱的日子到头了(3)

2017-11-20 10:55:55  侠客岛    参与评论()人

央行行长周小川也曾专门强调,宏观层面的金融高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问题。他说,“高杠杆是宏观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在实体部门体现为过度负债,在金融领域体现为信用过快扩张。”

那么,这一次《指导意见》是怎么去杠杆的呢?对所有杠杆的类型和内容进行了明确的定义,相当于一个“负面清单”。等于是告诉各个金融机构,以后这些清单里的事就别干了,否则,法律可不是吃素的。


内容太多,就举个例子。比如,其中提到了一种“投资人举债购买产品、或将持有的产品再次质押融资的加杠杆行为”,是要坚决打击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很多银行都会发放各类贷款,借贷人可能会在二十年、三十年之内还完。这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问题是二十年、三十年对银行来说太久了啊,手上没现金流怎么投资呢?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办法,把所有这些应收的贷款打包,做成基金或者其他理财产品,卖给其他投行或者投资人,这样就能拿到现金进行下一轮投资项目了。

可能很多人要问,应收款也能质押吗?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在金融界这还蛮常见的。甚至于,接手的第二家投行会继续把这个产品再进度打包,传给另一个下家,如此多轮,最终流向终消费市场的个人投资者。

这个过程中,你会发现,每一项产品的再打包,都是在加杠杆,每一家金融机构都会“雁过拔毛”,而最终的风险和代价却需要投资者们承担。更重要的是,他们尽管制造了超高的流水和业绩,却于实体经济毫无裨益,甚至极其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诸如此类的多层嵌套等,无疑都是要严厉打击的对象。

除此之外,《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到了广为诟病的资金池业务。思及此,像2015年盛行的P2P集资恶性事件、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难、各类旁氏骗局,估计要无所遁形了吧。

统筹

从内容层面解决了金融的监管问题,我们再来谈谈技术上的实施问题。

事实上,大家可能已经发现,这一次的《指导意见》,从始至终都贯彻了一个“金融大监管”的理念。这当然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甚至已经被行业讨论很久,但这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其依然具有很强的节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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