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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试点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承租人居住3年享郑州市民待遇

2017-11-16 11:06:40      参与评论()人

阅读提示|郑州市被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第一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昨天(11月15日),郑州市政府公布《郑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郑州将在郑东新区及托管区域内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根据新政,承租人可依法申领居住证,居住满3年后享受规定的郑州市市民待遇及社会保障机制。试点为何选择在郑东新区?

【新闻】郑东新区被选为郑州市第一批试点区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郑州市被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第一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经慎重考虑,选取郑东新区及其托管区域作为郑州市的第一批试点区域。初期计划5个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式住房试点,采取国资控股公司与集体建设用地经济组织联合成立租赁式住房平台公司的方式推动该项工作实施。

通过改革试点,在郑东新区及其托管区域内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参考北京、上海等有多年集体土地管理经验和成功试点的优秀做法,逐步完善郑州市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和管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郑州市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承租人可依法申领居住证,居住满3年后享受规定的郑州市市民待遇及社会保障机制。

【问题1】租赁住房能否销售

·只租不售,承租者不得转租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郑州将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集体租赁住房出租管理过程中,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

租房者心里有一个痛点:房租猛涨。对此,郑州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搭建统一的网上租赁平台。

据介绍,为维护租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设立集体租赁住房使用黑名单,定期将违约个人及单位相关违约信息向金融管理部门通报,降低其信用等级,使用金融制裁手段有效制止违约行为。

【问题2】试点为何选择在郑东新区

·郑东新区域外迁入企业较多,本地及外来人才自住房、租赁住房需求大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郑东新区各类域外迁入产业企业较多,本地及外来人才自住房、租赁住房需求较大。同时,考虑早期动迁的有关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强烈建设意愿、自有资金来源,区域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较强,初步选定龙子湖北部区域和白沙园区区域设立5个项目,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关键词:租赁住房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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