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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租赁政策出台:物业企业可成立子公司从事租赁业务(2)

2017-11-16 09:07:35      参与评论()人

其他方面5条创新政策。一是建立住房租赁服务绿色通道。二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挥熟悉小区情况,与业主建立了一定信任度的优势,设立子公司,从事住房租赁业务。规模超过100套的,可享受住房租赁试点企业优惠政策。三是提供专业培训服务,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明确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作为居住证办理、工商注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依据。五是建立房地产住房租赁纠纷便捷调解机制。

10问住房租赁试点50条扶持政策

(一)集体土地能否建设租赁住房?

市房管局:按照国家规定,武汉市正在制订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划、审批、供应、登记、监管等机制,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待国家批准。

(二)企业有闲置土地,能否建设租赁住房?

市房管局:在符合城市规划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利用自有住宅用地,自建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建设租赁住房。

(三)成套住房的客厅能否出租居住?

市房管局: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单套住房内具备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功能相对独立的客厅,可以出租居住,但入口、过道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四)物业服务企业能否从事住房租赁业务?

市房管局: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设立子公司,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模超过100套的,可享受武汉市住房租赁试点企业优惠政策。

(五)住房租赁合同是否必须备案?备案后承租人可享受哪些基本公共服务?

市房管局:按照规定,住房租赁合同应该办理备案或信息采集手续。办理备案或信息采集手续后,承租人可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武政规〔2017〕23号)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或者申领居住证后,按照《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等有关规定享受我市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其中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流动人口承租人的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与本市户籍子女一样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关键词:住房租赁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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