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上海2017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开征,未缴清的将被限制交易(3)

2017-11-14 16:40:34      参与评论()人

(三)其他缴税渠道只受理持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办理缴税。

五、问:纳税人(应税住房产权人之一)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但需委托他人缴税的,应如何办理?

答:对受托人无法取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税:

(一)委托书原件。

(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问:如何获取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

答:为践行“绿色税务”理念,创新“互联网+税务”模式,我局推出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服务功能,税款入库后纳税人可通过该功能查询、保存、打印个人住房房产税电子纳税清单。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一)登录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s://gr.tax.sh.gov.cn),通过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模块获取。

(二)通过四种移动端方式之一:①“上海个人办税”APP;②“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涉税查询/个人纳税信息);③“支付宝”APP(城市服务/地税服务/税务大厅);④“市民云”APP(城市发现/生活服务/个税申报)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模块获取。

注:在付费通网站或银行缴税的,可在缴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进行上述操作。

七、如何取得完税凭证?

纳税人在付费通网站或银行缴税的,请妥善保存付费通网站收款页面(可自行下载)或银行收款凭证,需要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可在缴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至本市任一办税服务场所,凭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当场开具完税凭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八、问:纳税人不在上海,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纳税人不在上海,可登录付费通网站(网址:www.shfft.com)按照网上流程缴税,也可以委托他人缴纳税款。

九、问:缴税时发现纳税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缴税时发现系统显示的纳税信息有误,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更正手续。其他征收点不受理信息更正业务。

关键词:上海

为您推荐: